垫江县高安镇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年久失修、工艺存在严重缺陷,出水无法达到设计排放标准,需采取设计、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技改,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 B18918-2002)中一级B标准。本项目采用设计、施工总承包方式(交钥匙工程),由我公司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,负责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、设计、采购、施工、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,经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,该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。
上一篇:秀山县9个停产电解锰企业渣场渗滤液处理工程
下一篇:垫江县城南应急污水处理工程
垫江县城南应急污水处...
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等...
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垃圾...
荣昌工业园区电镀废水...
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生...
秀山县9个停产电解锰...